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移动卫星通信通信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7号)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移动卫星通信通信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7号)第二十四条第六章 罚 则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通信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