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移动卫星通信通信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7号)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通信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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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移动卫星通信通信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7号)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