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移动卫星通信通信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7号)第十五条

第四章 船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五条

除船舶、水上设施遇险、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之外,严禁船站发送遇险、紧急信息;测试设备发送遇险、紧急信息,须事先报告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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