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移动卫星通信通信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7号)第十四条
第四章 船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四条
安装在船舶及其他水上设施上的船站须由持有适当证书的无线电操作人员管理。船站的操作使用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规定。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船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
安装在船舶及其他水上设施上的船站须由持有适当证书的无线电操作人员管理。船站的操作使用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