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移动卫星通信通信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7号) / 第十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移动卫星通信通信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7号)第十条第三章 船站的购买、租赁、设置、安装第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进行船站的租赁必须经过交通运输部通信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