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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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