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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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