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