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

2.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申报表

3.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评估申请表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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