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