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资格证书管理

第二十三条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其余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教师资格管理数据库。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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