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第六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