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地质勘探单位管理制度,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探单位的作业情况。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