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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