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