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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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