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九十五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运行管理制度
第九十五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制定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 (一)岗位值班工作制度; (二)机房管理制度;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备件管理制度; (五)器材和工具管理制度; (六)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七)设备和人员安全操作制度; (八)运行检查制度。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运行管理制度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制定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 (一)岗位值班工作制度; (二)机房管理制度;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备件管理制度; (五)器材和工具管理制度; (六)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七)设备和人员安全操作制度; (八)运行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