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 第八十五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八十五条第四章 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 第四节 监 视第八十五条信息处理与显示系统的设置,应当根据机场运行和空中交通服务需求以及民航局的相关规定等确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