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七十八条

第四章 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 第三节 导 航

第七十八条

通用航空飞行的导航服务,由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单位或者相关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负责提供,并制定相应的服务保障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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