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 第七十八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七十八条第四章 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 第三节 导 航第七十八条通用航空飞行的导航服务,由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单位或者相关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负责提供,并制定相应的服务保障措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