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七十三条

第四章 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 第三节 导 航

第七十三条

机场(终端区)导航设施包括无方向信标台、指点信标台、全向信标台、测距台、仪表着陆系统、卫星导航地面设施以及其他导航设施等。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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