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六十一条
第四章 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 第二节 通 信
第六十一条
地空通信主要包括空中交通服务通信、航务管理通信、站坪管理通信和对空气象广播等。 地地通信主要包括航空固定业务通信、民航专用电话通信、机场移动通信和管制中心间通信等。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 第二节 通 信
地空通信主要包括空中交通服务通信、航务管理通信、站坪管理通信和对空气象广播等。 地地通信主要包括航空固定业务通信、民航专用电话通信、机场移动通信和管制中心间通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