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四十七条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六节 设施设备及其电磁环境保护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或者擅自移动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 禁止任何危害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及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电磁环境的行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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