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四十一条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四节 新技术应用第四十一条新技术应用前,应当按照民航局相关规定进行验证。 未通过验证的新技术不得用于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