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通信导航监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配置和管理相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为民用航空活动提供准确、及时、连续、可靠的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