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三节 设施设备的设置第三十二条用于提供应急服务或通用航空保障等非固定台(站)址的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台(站)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设置和使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