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二节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七条

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对通信导航监视工程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实施和验收实施管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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