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二节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四条
通信导航监视发展与建设应当服从国家和民航发展总体规划,以运行需求为引导,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提高系统综合保障服务能力,确保飞行安全。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二节 规划与建设
通信导航监视发展与建设应当服从国家和民航发展总体规划,以运行需求为引导,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提高系统综合保障服务能力,确保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