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二节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三条通信导航监视的发展与建设由民航局组织制定相关规划。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