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十九条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 第三节 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

从事与执照申请和执照注册相关的航空电信人员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场地和教学设施、培训平台、教学计划和教材,以及开展航空电信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或者技能培训的经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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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