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一百五十五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五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违反本规则第三十条规定,未按要求配备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或者未能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违反本规则第三十条规定,未按要求配备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或者未能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