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 第八节 不安全事件管理

第一百三十四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发生不安全事件后,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上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