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 第六节 应急管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在完成设备重大故障处置,恢复正常通信导航监视服务后,应当及时分析评估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报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备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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