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一百零三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三条

运行检查制度应当至少包括: (一)运行检查内容、周期和程序的规定; (二)运行检查记录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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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一百零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