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 第一百零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一百零三条第五章 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百零三条运行检查制度应当至少包括: (一)运行检查内容、周期和程序的规定; (二)运行检查记录管理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