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合规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识别和评估

建议经营者在投资并购决策和执行流程中嵌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审核程序,识别、评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律风险,提早做好申报准备以及相应风险防范措施。鼓励经营者在制定投资并购计划、开展投资并购洽谈等更早阶段识别、评估可能面临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律风险。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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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