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八条

第三章 听证人员、听证参 加人

第八条

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 听证主持人由财政机关负责人指定 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担任。 听证员由听证主持人所在机构负责 人指定,协助听证主持人工作。 记录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负责听 证笔录的制作和其他相关事务。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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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