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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