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二十六条

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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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