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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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