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人员培训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