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