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林业局受理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的申请,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并告知申请人。 进行调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