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国家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等,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拟订年度国家储备物资收储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储备局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年度国家储备物资收储计划组织实施。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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