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国家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

第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拟订国家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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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