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储备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计划落实及指令执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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