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 / 第七条独立法条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第七条第二章 价格承诺的提出第七条在对倾销和损害作出肯定的初步裁决前,外经贸部不得向出口商、生产商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或者接受其提出的价格承诺。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