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第十四条

第四章 价格承诺的内容、有效期及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

价格承诺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产品范围; (二)参考价格,包括价格的确定,提价方式,提价幅度,分阶段调整等; (三)报告义务; (四)接受实地核查的明确表示; (五)不规避价格承诺的保证; (六)外经贸部认为应包含的其他内容。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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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