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第五条第五条“制造、加工工序”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进行的赋予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