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制造、加工工序”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进行的赋予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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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