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第三条进出口货物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