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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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