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检疫审批
第七条
海关总署在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时,将根据审批物原产地的植物疫情、入境后的用途、使用方式,提出检疫要求,并指定入境口岸。入境口岸或该审批物隔离检疫所在地的直属海关对存放、使用或隔离检疫场所的防疫措施和条件进行核查,并根据有关检疫要求进行检疫。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检疫审批
海关总署在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时,将根据审批物原产地的植物疫情、入境后的用途、使用方式,提出检疫要求,并指定入境口岸。入境口岸或该审批物隔离检疫所在地的直属海关对存放、使用或隔离检疫场所的防疫措施和条件进行核查,并根据有关检疫要求进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