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隔离检疫

第十九条

隔离检疫圃负责对进境隔离检疫圃植物繁殖材料的日常管理和疫情记录,发现重要疫情应及时报告所在地海关。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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