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随进境植物繁殖材料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农林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