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五章 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

第五十一条

投资者持有的资产管理信托受益权进行集中交易流转的,应当在信托登记机构开立信托受益权账户、办理资产管理信托受益权集中登记,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市场进行集中交易流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